包红玉: 女, 1966年3月出生,蒙古族, 中共党员,大学本科,法学学士,法学副教授,内蒙古财经学院法律系民商劳动法教研室主任,现为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
主要简历:1983年9月----
1987年7月内蒙古大学法律系读书;1987年7月---- 1988年5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;1988年5月----
2000年10月内蒙古经济干部管理学院任教;2001年 -----
2003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学习;2000年10月到至今内蒙古财经学院法律系任教。
讲授主要课程:民法、国际经济法、财税法、金融法、经济法。
科研方向:民商法学
主要学术论著:1、《企业经济法教程》任副主编;2、《试论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》(《内蒙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》2000第2期);3、《浅析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》(《北方经济》2001年第12期);4、《WTO与中国小企业》(《北方经济》2001年第12期);5、《沦“公司法”与“商行法”执行中几个相关问题的再认识》(《管理理论与实践》1996年第1期)。
获奖情况:《试论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》获十三省市自治区法学会二等奖。